各县(区)住建局:
现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片包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分片包干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湖南省长沙市“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县区做好我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形势,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分片包干制并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对象、督导组人员、时间安排
(一)督导对象
督导对象为全市涉及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任务的县区、乡镇(街道办)。
(二)督导组人员安排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采取分片包干细化责任的形式,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作用,以县(区)为单位,共划分为 5 个责任片区,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具体划分如下:
第一组:负责八步区
组 长:何应继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人防办主任
成 员:黎超为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叶梦霞 市物业中心副主任
廖益健 市住建局村镇科干部
第二组:负责平桂区
组 长:杨军平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邹普晖 市住建局建管科负责人
韦祖芳 市住建局招标科负责人
莫 薇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和物业科科长、村镇
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第三组:负责钟山县
组 长:张林飞 市住建局总工程师
成 员:杨善群 市住建局房地产科负责人、市征收办四级
调研员
莫桂花 市住建局村镇科一级主任科员
丘燕群 市消防中心副主任
第四组:负责昭平县
组 长:严自喜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陈 亮 市住建局村镇科科长
邓 鹏 市质安站站长
王 琳 市造价站负责人
第五组:负责富川县
组 长:张日能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李海珍 市住建局审批办负责人
严丽妮 市网签中心副主任
杨 媛 市房改办三级主任科员
(三)督导时间
督导时间为2022年6月-2025年6月,原则上分片包干督导组在2022年9月底前,每月至少赴包联县(区)开展督导2次;2022年9月后每季度至少赴包联县(区)开展督导1次。
二、督导组工作内容
(一)督促指导县(区)深入开展自建房全面排查摸底工作。
督促指导各县(区)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自建房排查摸底工作,及时指导解决县(区)在摸底排查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排查不漏一楼一户,不留死角盲区,房屋基本信息填报准确、安全和经营信息核实准确。
(二)督促指导县(区)深入实施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
督促指导县(区)在2022年6月至9月期间,针对全部经营性自建房特别是三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开展 “百日行动”。其中,餐饮、购物、旅馆、出租、医疗、养老、教育、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经营等“九小场所”是重中之重。摸清经营性自建房底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制定“一楼一策”整治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和日常巡查检查机制,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
(三)督促指导县(区)加快开展自建房安全问题整治工作。
督促指导县(区)在全面摸底排查基础上,加快推进分类整治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危险程度、影响范围、危及人群等具体情况实施分类管控,力争在2025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督促指导县(区)严控增量风险,严格管控新建住房的设计施工安全标准,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对整治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示亲自部署的重要工作,各督导组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针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指导,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工作职责。各督导组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做好督导工作,在实地督导前应收集分析研判县(区)工作进展情况,明确本次督导的重点区域和内容。重点对工作任务繁重、摸排进度落后、整治效果不理想的区域重点督导。各督导组每次督导原则上不少于3个乡镇(街道办),每次实地调研结束后,需及时反馈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督导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做好防疫工作,遵守党的群众纪律,注意言行举止,尽量减少对县(区)正常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