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革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企业落地发展的意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全力服务项目审批,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助力“全力东融”。具体举措有:
一、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改革
一是强化用地保障。近年来,我市对用地指标采取核销制,紧紧围绕“用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保障原则,凡前期工作完善、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用地指标应保尽保,可直接组件报批用地。因部分项目前期不完善、缺乏耕地占补指标等原因,存在有项目有指标但难以报批使用问题,建议建设单位将耕地占补指标费用足额列入工程预算,采取市内和区内购买等形式加以解决,同时加快做好项目立项、选址、环评、用地预审、可研、初设、林地审批等前期工作,具备用地报批条件的项目,由市自然资源局全力保障项目用地需求。
二是大力推行“拿地即开工”。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土地供应效率、项目开工效率、降低企业成本,提升服务效能,优化服务质量,持续激发土地市场活力,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印发实施《贺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开展“供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工作方案的通知》(贺自然资〔2020〕11号),对全市各类重大项目(不包含房地产业、服务业)、工业项目、民生和基础设施类项目等在完成供地审批手续情况下,实现“供地即发证”“拿地即开工”目标。
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改革
我市已于2020年起实施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差异化管理改革,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到不动产登记实行全流程“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化水平。
一是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关于公布免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项目类型清单的通知》,针对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万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且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标准厂房、普通仓库等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豁免,缩减了原需施工图审查的8个工作日,加快项目审批,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建设。
二是合并办理事项。将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审批的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阶段审批的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建设单位申报的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审批资料,通过系统同步推送至自然资源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且在此阶段供水、排水、供电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实施告知承诺制,合并办理审批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即同时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极大地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有效推动项目早开工、快建设、快投产。
三、加大工业标准厂房建设力度
2017年起,市工信局通过深入园区调研,发现“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体系尚未健全”问题是制约园区高质量发展、快速发展的短板。为此,市工信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解决方案,如2017年制定《贺州市2018年---2020年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21年出台《贺州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引领各园区掀起了一场场园区基础设施大会战。截至2021年底,我市园区基本形成通达便捷的大路网格局,实现厂房建到哪里宽敞的路网就延伸到哪里。特别是随着公租房、棚户区住房、排污排水等配套设施助力园区,娱乐、网络、供电道路亮化、场地绿化等建设引进园区,一个个宜商、宜居、宜业的新式园区正逐步成型。而标准厂房的建设,更是助力了园区面貌的改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年底,我市建设的标准厂房面积达132.52万平方米(不含企业自建自用),其中:园区平台建设面积106.7万平方米、引进社会资本建设面积25.8万平方米。分别出租面积74.4万平方米、22.82万平方米。闲置面积尚有近35万平方米(其中:广西东融产业园4.69万平方米,因租赁时间到期尚未有新企业续租;钟山工业区2.8万平方米因清退原租用企业,但暂未引进合适企业;昭平工业集中区8.1万平方米是新建面积),从以上情况看,虽然我市标准厂房仍有一定结余,但尚未闲置,基本能解决“产业转移尽快落地、拎包入驻”的需求。为解决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难题,市工信局自2017年起就认真扎实做好了向自治区争取扶持资金工作。期间,共争取上级资金扶持5000多万元,在2021年,还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9.8亿元,有效缓解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难题。2022年,更是谋划项目27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33.5亿元,建设标准厂房近600万平方米,这一重大举措的实施,必将推动标准厂房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最大限度满足我市“全面东融”需求。
下一步,我们还将围绕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
一是积极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制度。自治区拟于2022年9月前制定进一步推行自治区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着力构建便捷惠民的“包办型”评估模式、公开公正的透明型招商模式、节约集约的约束型用地模式、创新高效的服务型审批模式、全程监管的闭环型管理模式,全面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用地供应流程。我市将积极配合自治区探索建立“标准地”制度,待自治区制定印发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后,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开展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验登合一”“微改革”。按照自治区、市级关于“微改革”的工作要求,对新建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实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及不动产登记同步办理,打通项目竣工验收到不动产登记“最后一公里”。
感谢您对贺州建筑许可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支持,我们将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标大湾区先进举措,努力打造与粤港澳大湾区无差别的优质营商环境,全力东融,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