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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住建发〔2022〕15号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贺州市加强农房动态监测消除风险隐患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2/06/27 城事通编辑部 1.2w 阅读 228 点赞 查看原文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贺州市加强农房动态监测消除风险隐患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贺州市加强农房动态监测消除风险隐患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巩固拓展住房保障成果,消除住房风险隐患,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帮扶、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质量管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风险点,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的原则,全面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工作,不断巩固农村住房保障成果,接续推动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紧盯是否信息共享。各县(区)要推进部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重点紧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否会同当地乡村振兴、民政部门精准识别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每季度交换一次农村低收入群体数据信息;紧盯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是否每月将新增的危房信息和新增的农村危房户改造户名单报送当地乡村振兴部门。

  (二)紧盯是否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各县(区)要指导督促乡镇,推动乡镇村委排查巡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状况,特别是紧盯有新房家庭成员住危房、自然灾害造成新增危房农户搬离不及时的解决情况。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对乡镇初判为危房要开展进一步鉴定,紧盯监测对象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保障住房安全,尽快消除返贫风险。

  (三)紧盯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各县(区)要根据危房等级、改造方式、补助对象自筹资金能力等不同情况,牵头制定差异化补助方案并由当地县(区)级政府组织实施。紧盯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是否严格按 照一卡(折)通渠道,由财政部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到农户(集中统建的除外);紧盯补助资金是否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足额发放、工程进度与资金执行进度是否相匹配、竣工验收合格30日内是否全额拨付补助资金等情况,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公开。

  (四)紧盯质量管理。各县(区)要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基本安全细化技术标准,免费向危房改造户提供图集,落实农房管控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巡查。重点紧盯农房建设是否满足质量安全和抗震设防要求,完善农房使用功能,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和新型建造方式,建设清洁厨房,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建设。

  (五)紧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重点紧盯是否定期抽查农村住房安全状况,加强切坡建房的边坡监测;紧盯是否加强建房施工过程安全管理,推荐经培训合格的建筑工匠承担施工,严格规范建房过程中的用电管理,采取防止高空坠落措施,出现雨天、路滑不便施工情况的果断暂停施工。

  (六)紧盯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各县(区)要紧盯以统建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是否存在交付房屋有质量缺陷、功能分区不合理、建筑面积过小、造价过高的问题;向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索取、收受辛苦费或要求吃请、送烟酒礼品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6月1日-6月30日)。各县(区)要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统一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做好专项行动前期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30日)。各县(区)要对信息共享、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补助资金管理使用、质量管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等方面的工作逐条梳理,广泛征求意见,找准问题结症,形成自查自纠工作报告7月30日前报送至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整改落实阶段(8月1日-10月30日)。各县(区)要指导督促乡镇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对暂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并进行跟踪督办;对需要长期监控防范的问题,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规章制度。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12月20日)。系统总结专项行动工作成效,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各县(区)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深刻理解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加强农房动态监测消除风险隐患专项行动,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工作落实。要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主动对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在推动工作过程中发现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确保各部门履行应尽职责。

  (二)坚决立行立改。各县(区)对于发现脱贫户住危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住房保障政策衔接空白断档等问题,既要迅速纠正、坚决整改,也要分析问题根源,深化源头治理,做到举一反三。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建立长期有效 的防控措施和防范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请各县(区)及时报送推进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予以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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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