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积极发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节房地产市场作用,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现房转让限制
商品现房均可自由交易(无论套数和年限),不再受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套数限制。
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简称LPR)减20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不低于LPR加60个基点。
(二)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20%。
(三)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住房购买记录或贷款记录(含公积金贷款记录,下同)的,无论住房贷款是否结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不低于30%。
(四)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不低于LPR减20个基点。
(五)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
三、住房贷款延期还款政策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优化信贷政策,区分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区分受疫情影响的短期还款能力和中长期还款能力,对其存续个人住房等贷款,灵活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予以支持。
四、新市民购房优惠政策
一是新市民购房给予贷款利率优惠;二是鼓励开发企业对新市民购房给予最大化优惠,商品房单价可在政府最低限价的基础上下浮5%。新市民主要是指因本人创业就业、子女上学、投靠子女等原因来到我市常住,未获得当地户籍或获得当地户籍不满三年的各类群体,包括但不限于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
五、鼓励对多孩家庭给与购房优惠政策
鼓励开发企业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给予最大化优惠,商品房单价可在政府最低限价的基础上下浮5%。
以上政策的住房包含已登记和已网签未登记的住房,已登记住房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查档结果为准,已网签未登记住房以网签备案机构核实结果为准;住房贷款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记录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
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借款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或已与商业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购买二手住房已完成契税缴纳的,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各金融机构要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与《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贺住建发〔2017〕150号)有冲突的条款以本通知为准,相关措施执行期间,国家、自治区出台有相关政策的,遵照相关政策执行。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贺州市中心支行贺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