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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贺州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2022/08/27 1.5w 阅读 116 点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根本,构建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着力推动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务进村入户,为走出一条具有贺州特色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制定《贺州市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这一农业农村系统普法文件。

一、起草依据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05号)和《中共贺州市委宣传部 贺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精神,结合当前我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现状,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明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到2025年,我市农业农村普法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普法力量配置更加合理,“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明显增强,农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乡村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逐渐形成。

《规划》明确了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乡村振兴促进法、与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

《规划》计划通过加强我市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农民群众、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来提升农业农村系统干部群众法治综合素养。

《规划》要求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及日常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以案释法普法说理、农业农村法治文化建设、新技术新媒体精准普法和典型示范引领。

三、《规划》创新点

(一)开展“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将“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融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特色活动当中,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期间,以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宣传宪法和宪法相关法以及涉农法律法规等为内容。

(二)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争取到2025年底每个行政村都有学法用法示范户,为乡村振兴培养一批农村法律人才。

(三)讲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围绕关系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问题,鼓励采用快板、相声、小品、戏剧、演讲等各种形式,讲述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学法用法故事,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评选优秀故事,编印农村学法用法故事汇编,推广农村学法用法故事短视频,提高农民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 

(四)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利用已有平台和机构、设施建设农村法治教育基地,不断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提升基地建设质量,更好地服务农民群众学法用法。 

(五)发布三农领域法治案例。积极主动曝光在三农领域法治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

(六)依托多种农业活动开展普法。依托“中国农民丰收节”活动、“农业大讲堂”下基层宣讲等活动,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大力宣传纳入本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法律法规、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特色主题普法活动,推动法律法规进基层、进乡村。

四、《规划》的落实

为推动规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大农业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协作机制、建强普法队伍、加强经费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具体措施意见。

  五、解读机关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4-512976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