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
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建市20周年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政办发〔2022〕63号)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紧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综合整治为抓手,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重点,坚持“团结协作、属地管理、标本兼治、注重长效”的原则,着力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通过强基础、抓重点、补短板,逐个片区、逐条道路全力开展城市环境品质提升工作,营造宜商、宜居、宜游、宜业的城市环境,助力贺州市高水平建成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推进市容环境整治全覆盖
1.规范洗车场管理。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对城区洗车场的规范管理和执法力度。
2.强化农贸市场及市场所属小区道路秩序管理。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部门等做好城区农贸市场及市场所属小区道路疏导点经营秩序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3.加强市场类场所外溢整治。市场监管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内部监管。
4.加强汽车销售行业管理。依法严格对二手车辆经营场所、企业资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核查。
5.加强废品收购行业管理。会同市城市管理、投资促进和商务、公安等部门对城区范围内从事废品回收活动的站点的经营条件、范围进行严格审核、依法管理。
(二)推进城市背街小巷户外广告治理全覆盖
6.开展户外广告整治清理行动。积极配合市城市管理部门整治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落地灯箱、广告牌、彩旗等违规广告。
四、解读机关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74—5283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