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一项重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市监办〔2022〕23号)和贺州市委机关工委关于印发《贺州市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示范单位评价体系的通知》(〔2022〕4号)的精神,结合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实际制定。
02.工作目标
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旗领航+政治建设”“党旗领航+清廉机关”“党旗领航+基层基础”“党旗领航+担当落实”“党旗领航+服务惠民”“党旗领航+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载体,朝一流努力、向最好看齐,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打造“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03.主要措施
(一)党旗领航+政治建设。
(二)党旗领航+清廉机关。
(三)党旗领航+基层基础。
(四)党旗领航+担当落实。
(五)党旗领航+服务惠民。
(六)党旗领航+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
04.解读机关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74—5283990。
文件原文:贺州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七项重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贺市监办发〔2022〕35号)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