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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贺州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2022/07/06 3.6k 阅读 117 点赞

一、有关背景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决定“十四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61号)工作部署,为扎实推进我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制定出台了《贺州市“十四五”时期“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创建主题

以“创建‘平安农机’、提升发展质量”为主题。

(二)创建程序

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自治区制定的标准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每年5月31日前,市、县(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应急厅提交申报材料,自愿申报全国、全区“平安农机”示范市、县(区),自治区审核评选,对达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标准的,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应急厅联合行文向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择优推荐,农业农村部和应急管理部复核公示的程序评定。创建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5年,已被命名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区的,满5年后如继续创建,应重新申报。

三、创建条件

(一)政府重视。政府成立“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小组,印发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文件。将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平安农机”创建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二)部门协作。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建立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治理,共同维护农机安全生产。

(三)宣传有力。制定学习教育方案,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五进”、农机“安全生产月”等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在农机监理业务大厅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乡(镇)、村、合作社设置农机安全宣传专栏、印制宣传材料、制作教育警示片等方式,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四)管理规范。农机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农业行政执法落实“三项制度”,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五)治理有效。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到87%以上,无证驾驶现象显著下降;自治区平安农机示范市、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均达到80%以上。

四、解读机关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4-512976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