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切实做好贺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13号)文件精神,结合贺州市实际,研究制订《贺州市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二、出台目的
持续深化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环境,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有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的规定,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现阳光招生目标。
三、制定依据
工作方案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13号)、《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贺教办〔2022〕14号)、《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送)生工作的通知》(贺教学教〔202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
四、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录取原则、招生录取依据、录取方式、录取批次及办法等。主要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招生录取依据
1.中考成绩:总成绩等级由九门文化科考试笔试各成绩等级和体育成绩组合而划定。
2.物理和化学实验技能操作成绩、生物技能操作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
3.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二)普通高中录取有关规定
1.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A等及B等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及其立项建设学校方可录取,为C等及其以上者,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2.考生物理和化学实验技能操作成绩为合格(P)者,生物技能操作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为C等级以上者(含C等),普通高中方可录取。
(三)录取方式
1.志愿填报。2022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采用录取最低总成绩等级公布前填报志愿,共分两个批次(提前批、正取计划批)。
提前批为特长生(含体育奖励生)、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计划(以下称“定向生”)、自治区直属部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及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招生批次,特长生、定向生在该批次不用填报志愿;自治区下达的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以及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招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招生,按照贺教学教〔2022〕27号文件报名办法填写志愿,考生填报自治区直属部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及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招生志愿后,仍须进行市内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填报,考生一旦被自治区直属部门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民族班录取后,不再参加市内高中学校的录取,未被录取的仍可按填报的市内高中学校招生志愿参与录取。
正取计划批共有17所高中8个志愿填报(平行志愿),考生应结合自己的学业水平和家庭实际,合理、自主选择学校填报1至8个志愿,所选志愿必须填报第一志愿后才能填报第二志愿,以此类推,至少填报1个志愿,最多填报8个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更改。录取时,严格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中考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物理和化学实验技能操作成绩、生物技能操作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录取。
2.投档方式。按考生志愿顺序、中考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物理和化学实验技能操作成绩、生物技能操作成绩、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和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先从考生第一志愿开始投,如果第一志愿未满足投档要求,则选择第二志愿进行投档,以此类推,直至选择能满足出档的志愿。当报考同一所学校的部分考生学业总评成绩同处在最低总成绩等级,且该校招生计划已无法全部录取这个等级的全部考生,则在考生学业考试成绩中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同堂分卷)、地理和生物(同堂分卷)等各科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考查科目物理和化学实验技能操作等级、生物技能操作等级、信息技术等级的优先顺序,依次投出考生档案。如果仍无法区分出来,则按原始总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等顺序用原始分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五、解读机关
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4-513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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