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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贺州市公积金中心查处11起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

2020/07/01 城事通编辑部 6.2k 阅读 381 点赞 查看原文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贺州市公积金中心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整治住房公积金行业乱象。截至6月底,共查处11起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涉及金额104.4万元;其中:违规提取成功6起,提取金额55.93万元,已追回金额47.5万元;违规提取未遂5起,涉及金额48.57万元。

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务中心电子屏幕、宣传板报、官方网站等多种方式,加强《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宣传,让缴存职工知晓使用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文、证件、印章等虚假材料提取公积金是违法行为;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提取政策的宣传和解释;热情接待前来咨询或提取公积金的缴存职工,不厌其烦,耐心做好业务咨询解答。截至6月底,共接待咨询公积金提取业务13380人次。

严把材料审核关。按业务规范办理提取业务,严把资料审核关,根据违规提取行为出现频率较高的提取种类,把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重大疾病提取等作为防范重点,严格审核其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通过大数据核验平台和官方网站查询婚姻、不动产、房产、发票等信息,认为可疑的资料还发函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截至6月底,共向相关部门发出5份核查函核实。

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按照《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进行惩戒,并争取与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主动与违规提取缴存职工所在单位对接,加大违规提取资金追收力度;主动将违规提取公积金的涉乱线索移交公安机关,通过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重点打击非法中介机构通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文、证件、印章等虚假材料协助缴存职工骗取公积金,从中收取高额的手续费的行为,为维护全市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截至6月底,共追回骗提资金47.5万元。

(提取科  骆智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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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