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贺州市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打造适应乡村振兴建设发展需要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特制定此方案。为便于广大人民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现就《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问:《工作方案》出台的目的?
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乡村振兴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4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打造适应乡村振兴建设发展需要的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问:《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内容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组织机构、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三、问:《工作方案》的目标是什么?
答:2021—2023年,利用三年时间实施我市村级就业社保服务平台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持续提升我市人社服务的广度、深度、温度。深入推进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数字人社”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全面提升我市人社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通过提升就业服务质量,促进农村劳动力快速精准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促进农民工收入稳步增长。通过延伸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促进养老保险适龄参保人员应保尽保,促进社会保险费征收。
四、问:《工作方案》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一)提升就业服务质量:1.提升就业信息更新质量;2.提升岗位信息发布及推荐就业服务质量;3.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质量。
(二)延伸社会保险经办服务:1.将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延伸到村级平台;2.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延伸到村级平台;3. 将社保便民服务延伸到村级平台。
(三)业务系统线路升级改造。
五:问:工作步骤分几个阶段?
答:分三个阶段,筹划阶段(2021年4月—2021年12月底)、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3年8月)、评估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2月)。
政策解读咨询电话: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建设科,0774-513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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