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贺州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精神,按照住建部建金﹝2018﹞46号“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的要求,从2015年实施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并从2018年9月起将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住商品住房房租的额度从7000元/年提高到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不高于9600元/年。据统计,1-10月全市办理租房提取5777人、金额4064万元,同比增长19%,占1-10月提取额的6.54%。从2015年实施租房提取政策以来,累计办理租房提取19144人,提取金额达13042万元。(办公室 谢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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