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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积金中心五项措施应对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2018/10/29 城事通编辑部 1.9w 阅读 539 点赞 查看原文

2018年1-9月,贺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贷款额持续大幅增长,分别达7.05亿元和7.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20%、45.78%;占缴存余额比例(个贷率)为90.53%,同比增加8.36个百分点;资金净流出连续六个月负数,资金流动性风险达二级预警(个贷率85-90%为一级预警,90-95%为二级预警,95%以上为三级预警)。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主动应对,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       

一是加强贷款风险防控。抓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前调查、贷中审核、贷后管理以及贷款回收工作,对逾期贷款落实专人催收,提高贷款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二是加强资金供需矛盾研判和预警。抓好归集、提取、贷款业务指标的监控,密切关注资金流量、流向和流速,做好数据监测和资金供需趋势分析,做到规范、合理调控、安排资金。

三是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根据资金供需趋势,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从2018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受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申请,重点支持本市职工在缴存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8年1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可贷额度为缴存职工(以家庭户计)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之和×30倍,进一步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与使用的公平性和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原则。

四是抓好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历年欠缴数催收工作。在加大对应缴未缴、应建未建单位的催缴、催建力度的基础上,通过市政府督查形式,到八步区、平桂区推进财政补助行政事业单位历年欠缴数催收工作。

五是制定和实施融资方案,满足提取、贷款业务的基本需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按照桂建金管[2016]36号的规定,通过向商业银行办理定期存款质押的方式融资1.8亿元,期限1年,以解决目前短期资金流动性紧张问题,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信贷业务正常运行。(办公室  杨海、梁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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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