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金管委发〔2020〕1号
关于印发《贺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
年度报告》的通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各委员单位: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已经2020年3月2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贺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同时在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开披露。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贺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4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贺州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贺州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贺州市2019年住房公积金主要业务指标计划》(归集使用计划)、《贺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实施细则》、《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事项》、《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事项》、《关于审议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开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事项的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7个科,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1人,其中,在编26人,非在编3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552家, 实缴单位2792家,净增单位261家;新开户职工1.15万人,实缴职工9.91万人,净增职工0.90万人;缴存额14.01亿元,同比增长4.79%。 2019年末,缴存总额91.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08%;缴存余额38.0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3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比上年增加0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1.09亿元,同比增长18.10%;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9.16%,比上年增加8.96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53.5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6.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5万元,其中,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5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35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9万笔9.1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8.45%、7.21%。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9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6万笔57.66亿元,贷款余额37.6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45%、18.84%、16.1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8.92%,比上年末增加6.70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2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 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90亿元,归还1.22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3.32亿元,融资余额0.6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81亿元。其中,活期1.10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0亿元,1年以上定期1.71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8.92%,比上年增加6.70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3088.23万元,同比增长17.97%。存款利息收入1812.0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1212.21万元,国债利息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3.9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6583.17万元,同比增长29.75%。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6003.65万元,归集手续费用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9.63万元,其他489.8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6505.06万元,同比增长8.05%。增值收益率1.79%,比上年减少0.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903.0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981.5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20.53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81.5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10.0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4274.9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646.4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964.55万元,同比增长23.43%。其中,人员经费339.14万元,公用经费120.75万元,专项经费504.6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21.9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8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903.0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4274.90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6.46%,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33%。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为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31%、9.99%和4.79%。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93%,国有企业占10.28%,城镇集体企业占0.50%,外商投资企业占0.8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8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7%,个人自愿缴存占0.04%,其他占2.7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4.48%,国有企业占15.36%,城镇集体企业占0.91%,外商投资企业占2.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3.2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17%,个人自愿缴存占1.04%,其他占0.58%;中、低收入占99.98%,高收入占0.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99%,国有企业占10.01%,城镇集体企业占0.31%,外商投资企业占1.9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1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51%,个人自愿缴存占9.02%,其他占3.06%;中、低收入占99.90%,高收入占0.10%。
(二)提取业务:2019年,3.5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09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3.89%(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4.0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3.41%,租赁住房占6.48%,其他0.0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6.1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7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57%,出境定居占0.00%,其他占0.82%)。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9.7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38%,比上年减少5.4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725.6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77%,90-144(含)平方米占66.94%,144平方米以上占28.29%。购买新房占82.5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03%),购买二手房占16.99%,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44%,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3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4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4.41%,30岁-40岁(含)占41.03%,40岁-50岁(含)占25.81%,50岁(含)以上占8.75%;首次申请贷款占86.35%,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3.65%;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25笔86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9546.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251.73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0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累计贴息0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共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31.62%,比上年增加1.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1.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2019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职能没有调整变化。
2.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9年办理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增加2家,为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桂林银行贺州支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印发《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贺金管发〔2019〕5号),贺州市行政辖区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加装电梯的,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印发《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实施细则》(贺金管规〔2019〕1号),当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过90%时可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
(3)印发《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一事通办”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贺金管发〔2019〕23号),精简归集、提取、信贷业务办理要件,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业务网上办理率。
(4)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贺金管发〔2019〕36号),从2019年11月11日起,限制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频繁变更婚姻关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限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或其他投机行为。
(5)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贺金管发〔2019〕37号),从2019年11月11日起,正在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户离婚后半年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近5年内存在连续6次、累计12次以上逾期记录的缴存人,拒绝受理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居民家庭在贺州市辖区购买第三套住房的,拒绝受理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
2.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贺州市辖区内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1144元,确定2019年贺州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134元,合计为4268元。按照贺州市2019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450元,确定贺州市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各为72.5元,合计为145元。
3.当年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9年,我市经批准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没有调整。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年利率3.25%。
5.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等。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没有调整。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1.服务网点改进情况。2019年,市本级归集、提取、贷款和平桂、钟山、富川、昭平管理部的服务网点没有调整变化;2019年12月,八步管理部搬迁至贺州市八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八步区建设中路18号)对外办公服务。
2.服务设施情况。市本级归集、提取、信贷业务窗口统一设置排队叫号机、查询机、政策滚动宣传显示屏;市本级、各管理部窗口配置高拍仪,公布业务办理流程图。
3.服务手段改进情况。
(1)贷款业务联办。2019年5月,整合住房公积金、不动产登记、商业银行的审批资源,实行贷款业务联办,合作商业银行统一进驻信贷窗口,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同时受理,一次性收取贷款申请和不动产抵押登记申报材料,现场面谈并预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只进一扇门、只收一套材料、一站式办结、最多跑一次”,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审批。
(2)设置综合窗口。2019年11月,在市民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区设置综合窗口,一窗受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信贷业务。
(3)提取业务“就近办”。2019年3月,实现提取业务“就近办”,缴存人可就近在贺州市辖区内的任一住房公积金网点办理提取业务。
(4)缴存开户登记全流程在线申报、缴存业务全程在线办理。新设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一律通过“多证合一”途径申请办理,取消所需的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法人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等要件。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借助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缴存开户登记全流程在线申报、缴存业务全程在线办理。
(5)合作商业银行进驻办理业务。2019年,合作商业银行继续派出17名工作人员进驻市民服务中心公积金服务区和各管理部营业大厅承办信贷、归集业务,全面提高服务效率。
4.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情况。2019年5月完成综合服务平台核心系统建设,正式上线运行,形成以门户网站、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网厅、单位版网厅、开发商版网厅)、12329服务热线、短信平台、自助服务终端、手机公积金APP、微信公众号、微博等9个服务渠道为核心的服务体系。2019年12月,以优秀等次通过住建部联合验收专家组的验收。
5.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2019年,中心网站共发布信息970条,其中:党建新闻316条、中心工作动态119条,业内动态413条,信息公开信息24条、通知公告36条,政策法规9条,法治专栏53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2019年1月,住房公积金云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的核心业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完成工行、农行、中行、建行等四家合作商业银行贷款数据回收,实现贷款自主核算;完成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项目建设,实现数据自动上报。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2019年,中心党支部被评为2017-2018年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夏月花同志被评为2017-2018年市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林俊宇同志被评为2017-2018年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中心工会被评为2018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模范职工之家,潘睿熙同志评为2018年度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工会工作者。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19年,共发出《催建通知书》30份、《催缴通知书》33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为0。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2019年,中心没有违法违纪现象,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事项。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
附件:《贺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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