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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2015年第二季度稽查工作

2015/07/31 1.5k 阅读 438 点赞

为强化中心内部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确保住房公积金安全有效运行,今年6月份以来,市公积金中心组织开展第二季度稽查工作,对市本级和钟山、富川、昭平、平桂管理部的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财务核算等业务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稽查。

一、严格稽查标准

一是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标准》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对市本级和钟山、富川、昭平、平桂管理部的归集、提取、贷款、财务记账凭证等业务进行检查;二是采取听汇报、看材料、查账本等方式开展稽查工作,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二、明确稽查对象

一是开展对市本级各科室业务的常规稽查。从6月份起,由稽查科具体负责对财务科、归集科、提取科、信贷科的各项业务进行第二季度常规稽查;二是开展管理部内部交叉稽查。7月23日至28日,由中心黄馨香副主任带队,稽查科牵头负责,并从各管理部抽调人员参与开展内部交叉稽查。

三、突出稽查内容

一是检查归集业务。主要检查缴存单位、缴存职工是否执行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政策,检查业务系统单位信息和职工个人信息是否完整、准确,检查业务办理、材料审核和业务系统操作是否规范、及时;重点检查缴存单位是否存在一人多户现象,并要求及时进行清理。

二是检查提取业务。主要检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材料审核是否规范、及时,检查业务系统信息录入是否与提供的纸质材料信息相符;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限额提取和骗提的情况,防范骗提现象。

三是检查贷款发放业务。主要检查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程序是否符合业务操作规程要求,检查信贷业务管理档案材料是否完善和规范,检查贷后管理工作是否完善和逾期贷款催收是否及时;重点检查发放贷款的材料、审批程序、发放时间是否符合程序,杜绝违规发放贷款现象。

四是检查财务管理业务。主要检查住房公积金会计记录、账务处理是否合法、真实、完整和准确,检查系统数据与账账数据、银行数据是否一致,会计资料是否完整和规范管理;重点检查内部财务管理情况,加强闲置资金管理,确保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

四、强化稽查要求

一是要求各管理部负责人加强领导,并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人员、责任和措施及时抓好整改。二是要求各管理部认真做好稽查准备工作,按照稽查内容及时提供相关材料、数据,自觉接受稽查。三是要求稽查小组成员客观公正、如实反映被查部门的真实情况,做到实事求是。

通过开展稽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促进了各科室、管理部的业务交流和水平提高,据统计,第二季度稽查工作共检查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3842份、提取业务2523份、贷款业务260户、财务记账凭证6206笔。从稽查情况看,市本级、各管理部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没有发现骗提、骗贷和违反政策的现象。          (稽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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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