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桂河长办〔2022〕5号)文件,我办制定了《2022年贺州市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现简要解读如下:
一、依据和目的
《要点》以《自治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要点>》(桂河长办〔2022〕5号)为依据,以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贺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规定的河湖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等“六大”任务为基础,以全面坚持“十六字”的治水思路,狠抓严格取用水管理、保障生态基流、强化水资源保护、实施水岸同治、攻坚清违治乱、夯实河湖划界、系统推进江河湖库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市河湖水环境持续向好。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按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政府工作报告、广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贺州市第五次党代会及贺州市总河长会议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强化落实河湖长制,推动河湖治理保护工作迈出新步伐,不断提高江河湖库法治管理能力和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筑牢生态屏障,为建成高质量高水平的生态长寿贺州和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作出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主要内容
(一)着力提升河湖长制工作实效。
1.加强河湖长体系管理。
2.提升“一河一策”实效。
3.持续深化河湖“四乱”整治。
4.扎实开展妨碍河道行洪、河道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5.强化河湖长制督查考核。
6.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河湖。
7.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
(二)对标完成河湖长制主要任务。
8.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9.依法加强河湖水生态空间管控。
10.推进主要江河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等工作。
11.持续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及监测监控。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规范畜禽养殖管理。
——规范河湖渔业生产。
——加强入河湖排污口监管。
——持续推进非法桥梁码头清理整治。
——严控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
——全面开展清洁河流行动。
——巩固提升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12.深入推进城镇和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
——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13.加强水源涵养区建设,推动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实施河湖空间带修复。
——深化贺江、桂江等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14.建立健全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加强河湖执法监督。
——建立健全河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
(三)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提档升级。
15.加强科技运用,提升河湖监管效能。
——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动态监控。
——加强重点河湖水资源质量动态监测和水生态监测评价。
16.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
17.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参与意识。
四、解读机关
贺州市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513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