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日《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贺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贺卫规〔2023〕2号)正式印发。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充分发挥质控组织在医疗质量安全改进工作中的作用,2018年我委制定印发《贺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起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并对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质控中心)进行了科学规范的建设和管理。
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医疗质量的要求日益增高,对质控中心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程度要求也越来越高,国家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先后出台了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规范质控中心的规划和建设,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重新修订了《贺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试行)》。
二、出台意义
《贺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试行)》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质控中心的规划、设置和运行管理工作,优化质控中心专业布局、择优设置。充分发挥质控中心行业管理和引领作用,促进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发展,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达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健康需求、提升人民群众就医满意度的目的。
三、制定依据
(一)《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发〔2023〕1号)
(三)《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卫规〔2020〕3号),
四、起草过程
(一)研究阶段:2023年3月着手开展《贺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试行)》初稿的编写工作,3月底完成初稿。
(二)征求意见阶段:2023年4月14日《贺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向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征求意见,共收到12条修改意见建议。
(三)正式发布阶段:2023年5月12日经我委2023年第3次班子会议讨论通过,6月1日正式印发。
五、主要内容
《贺州市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试行)》为章节式,全文共6个章节40条及附表,针对新时期的要求和质控中心管理运行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从质控中心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运行管理等方面细化管理规定、明确工作要求。一是明确质控中心规划设置。统筹规划质控中心的专业领域和工作方向,合理布局。二是制定质控中心设置条件和遴选标准。建立公开透明、择优设置的制度。三是强化质控中心工作职责。要求各质控中心要掌握本专业本辖区医疗质量安全现状,充分挖掘、分析、利用医疗质量安全数据,定期发布质控信息,制定医疗质量安全改进长期规划、方案以及当前改进目标的综合策略和具体改进措施,发挥行业管理和引领作用,指导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要求,促进全市医疗质量安全同质化发展。四是规范质控中心运行和管理。对质控中心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数据使用、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强调目标导向,在保障质控中心有序合规运行的同时,提升工作效率。建立质控中心退出机制,对质控中心进行动态调整,充分调动和激发质控中心的内生动力。
六、解读机关
贺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电话:0774−5137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