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置城建档案库房消防设施设备的再次公告

2023/03/06 城事通编辑部 1.3k 阅读 251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发布购置贺州市城建档案库房消防设施设备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贺州市城建档案库房消防设施设备

二、采购方式:内控采购

三、采购内容:贺州市城建档案库房消防设施设备:消防 设施设备能符合库房的特殊要求,能自动感应灭火;不造成档案资料二次污染等;

四、最高限价: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五、服务期限:产品自售出之日起至半年内,供货商负责“三包”即包退、包换、包修。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加盖公章)。

八、采购要求:供应商报价应是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产品、售后维护费、税金等各种应有费用。

九、截止日期

(一)截止日期: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二)地址:贺州市八步区新风街46号(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室);

(三)联系人:肖燕林,联系电话:0774-5137872。

十、其他

(一)在保障产品质量、安装及使用安全等条件下,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供应商。

(二)中标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服务的能力。

(三)中标供应商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

    附件:贺州市城建档案馆库房消防设施设备采购报价单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贺州市城建档案馆库房消防设施设备采购报价单

项目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备注

悬挂式七氟丙烷灭火器

10公斤1个

12个



负责产品安装、维修等售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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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