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中,未在规定的整改期内提交材料进行整改,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 22号令)第二十八条“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规定,我局决定撤回广西坤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8项资质。
特此公告。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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