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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政发〔2026〕3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26年贺州市本级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的通知

2026/04/08 1.3w 阅读 354 点赞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65255效力状态: 有效
发文单位:贺州市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6年04月02日
标  题: 贺政发〔2026〕3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26年贺州市本级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贺政发〔2026〕3号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8日

贺政发〔2026〕3号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26年贺州市本级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的通知

2026-04-08 16:50     来源: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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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平桂区人民政府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6号)文件精神,按照《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中“评估及公示工作应以年度为周期开展,每年第一季度完成对标准宗地在当年11日的标定地价公示工作”的要求,现将2026年贺州市本级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实施,自202643日起执行。

贺州市人民政府

202642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贺州市本级标定地价体系更新成果

一、评估范围

贺州市城区(八步区、平桂区的建成区和近期规划建设区)3个乡镇镇区(信都镇、桂岭镇、公会镇)。公示范围总面积166.29平方公里(城区公示范围总面积152.85平方公里,乡镇公示范围总面积13.44平方公里)。

二、地价内涵

标定地价是政府为管理需要确定的,标准宗地在现状开发利用、正常市场条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或政策规定年期下,某一估价期日的土地权利价格。其具体价格内涵为:

(一)估价期日:202611

(二)权利特征:具有相对完整的国有出让土地权利,不考虑抵押权、地役权等他项权利的限制,标准宗地为规划用地,设定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三)价格类型:本次标定地价只评估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价格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

(四)土地用途:分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混合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及工矿用地、仓储用地

(五)容积率:按照标准宗地的出让容积率或实际容积率(即地上建筑物已建成竣工的按其实际容积率确定,地上建筑物在建或未全部建成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出让容积率确定,规划用地按规划容积率确定),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不考虑其容积率

(六)土地使用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工矿用地50年、仓储用地50

(七)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即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在地价表现形式上,楼面地价比单位面积地价更能反映土地价格水平的高低,因此,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混合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仓储用地)标定地价主要采取楼面地价形式,同时结合单位面积地价进行表述,工矿用地、仓储用地标定地价采用单位面积地价进行表述。

附件:贺州市本级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3印发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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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