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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有300名灵活就业人员及进城落户人员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9/04/24 城事通编辑部 1.1w 阅读 531 点赞 查看原文

《贺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8年11月1日印发以来,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作用,扩大了制度覆盖面。截至2019年4月,我市已有300名灵活就业人员及进城落户人员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正常缴存212人,缴存住房公积金24.29万元。

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新增两大群体

根据《实施细则》,凡年满18周岁且在贺州市辖区内居住的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不包括外籍人员),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自由职业者等,这两大群体可在我市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使用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市公积金中心向自愿缴存人员发放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自愿缴存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从存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根据《实施细则》,自愿缴存人员符合贺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的使用条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经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合规后,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按多存多贷、长存多贷原则确定,与自愿缴存人员的连续缴存时间、缴存余额、月缴存额、剩余缴存年限及额度贡献因素挂钩。

目前,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最高限额为35万。自2017年10月央行降息后,银行执行的基准利率为:一年以下(含一年)贷款利率4.35%;一年至五年(含五年)贷款利率4.75%;五年以上贷款利率4.90%,且部分银行还会有所上浮。相比之下,2015年10月起实施至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则低得多,其中,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

此外,根据《实施细则》,自愿缴存人员还可申请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租房;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市公积金中心 李政、梁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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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