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2017年5月,贺州市公积金中心依托住房城乡建设部“双贯标”业务信息系统升级,试行开展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凡是在贺州市辖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均可委托贺州市公积金中心每月从借款人和配偶或共同还款人的缴存账户中,划扣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特别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符合“委托按月对冲还贷”申请条件的,还可以同时办理“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极大简化了住房公积金还款工作流程,让广大缴存职工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成果。同时,为了便于业务开展,我中心还在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申请办理的通告》,让广大缴存职工足不出户就能了解该项业务的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该项业务推出以来,受到了广大缴存职工的普遍欢迎,纷纷打电话或到现场咨询,每个工作日都有近20名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办理“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申请。据统计,从2017年5月1日我中心信贷科开始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申请,截止5月31日,已为375户缴存职工成功办理了“委托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为贷款职工节约了往返奔波时间。 (信贷科 蔡世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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