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停止统一收取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的通知》(桂政发【2019】20号)精神,以及全区加快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拨付等有关工作要求,我市建安劳保机构对应拨未拨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进行统计,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市仍有建筑项目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未办理核退。为加快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核退工作,现将未办理核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的项目予以公告,请涉及的建筑施工企业到项目建设所在地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核退手续。
凡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核退的建筑施工企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建筑施工企业自行负责。
附件1:贺州市未办理核退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的项目
附件2:贺州市各建安劳保费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附件3:申请拨付建安劳保费基本部分所需材料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3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