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贺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贺州·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贺办发﹝2017﹞8号)文件精神,助推“美丽贺州·宜居城市”建设,持续改善城市面貌,结合公积金中心职能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四大战略”,抓好城市工作“五个统筹”。加快推进城市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解决市民身边的实际问题,提高我市宜居度,全力打造现代化宜居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着力解决城市发展、民生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顺应规律、创新发展,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持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立足当前,统筹全局,打好宜居城市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坚持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配合,全面宣传发动,提高推动城市发展积极性。
三、 工作目标
我中心将围绕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任务、目标要求,强功能、惠民生、增活力,持续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继续扩大我市非公经济组织建制面,积极贯彻国务院“去库存”政策,规范办理提取、信贷业务,放宽提取、贷款条件,简化业务办理要件,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深入贯彻自治区关于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若干措施的意见,严格实行“控高保低”政策,着力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让更多市民圆住房梦。同时我中心将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强化风险防控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更便捷、更全面的服务。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继续深入开展“业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严格执行《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完善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工作标准、风险控制和监管措施;归集、提取、信贷、财务等业务做到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杜绝骗提、骗贷现象;加强对管理部的授权管理,定期进行稽核检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加强财务计划管理与核算,坚持资金零余额管理制度,科学调度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
(二)推动建制扩面,非公经济组织建制实现新发展
将公积金建制扩面特别是非公经济组织建制扩面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加强与工信工商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借助行业平台推进企业建制,加大对受托银行考核力度并借助银行优势做好扩面工作,深入开展下基层、到单位、进企业“送政策上门”服务推进建制工作,
(三)努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一是启用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跨省、市就业职工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由中心操作员统一在转移接续平台上操作,免去了职工往返奔波的劳苦,办结时间从原来的1个月左右压缩至10天左右,实现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二是实行受托银行进驻中心信贷、归集服务大厅和管理部营业大厅承办信贷、归集业务,提供“一条龙”服务,全面提高服务效率。三是推行“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简化公积金还款流程,减少了缴存职工每年办理还贷提取的麻烦,并降低了还款压力,受到缴存职工一致好评。
(四)扩大增值收益,助力廉租住房建设
加强财务管理与核算,通过工行“资金池”、农行“银企通”、建行“一户通”系统,采取“零余额账户”方式集中管理使用市、县两级住房公积金,科学调度、安全运行,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进一步增加可提供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完善我市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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