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剩余房源再分配工作,根据《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通知》(贺政办发〔2017〕10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公正、公开、合理的原则,现将本次“乐居家园”小区剩余房源配租工作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配租的房源为“乐居家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剩余住房共154套。其中,一房一厅113套,二房一厅41套(见附件1)。
二、配租对象及顺序
(一)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为截止到2018年6月30日,已纳入城东新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轮候库的家庭和已纳入八步区、平桂区公共租赁住房日常轮侯库的家庭。
(二)配租顺序
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3、按上述顺序配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继续向社会公告进行新一轮配租。
三、配租原则及申请
(一)配租原则
本次配租以个人申请为原则,市房改办依申请对需安排到“乐居家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家庭予以登记。申请家庭以签订《自愿申请配租到“乐居家园”小区租住的承诺书》(见附件3,以下简称《承诺书》)确认本次配租资格。
(二)申请
1、有意愿申请配租到“乐居家园”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需到市房改办提交书面申请并签订《承诺书》。
2、因可供配租的房源有限,本次配租按以下顺序进行申请登记:
(1)第一轮申请登记对象为轮侯库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贺州市城投公司、八步区房改办、平桂区房改办于2018年7月11日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各自轮侯库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让他们于2018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20日到贺州市房改办政策法规科进行申请登记。若在该申请期限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的户数少于可供配租房源数的,再进行第二轮申请登记。
(2)第二轮申请登记对象为轮侯库中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贺州市城投公司、八步区房改办、平桂区房改办于2018年7月21日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各自轮侯库中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让他们于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7月27日到贺州市房改办政策法规科进行申请登记。若在该申请期限内该三类家庭申请的户数少于可供配租房源数,再继续接受第三轮申请登记。
(3)第三轮(继续向社会公告进行新一轮配租)申请配租时间通过公告形式确定。
四、配租抽号
(一)时间:2018年X月X日(登记工作结束后确定)。
(二)地点:“乐居家园”小区大操场。
(三)配租方式:采取公开抽签、分类分批抽签的方式。本次抽签使用抽签箱抽取房源号,签上所标注的号码为配租住房的房号,每一号签标注的号码均为唯一号码。“签-号码”的第一个数字表示幢号,第二个数字表示单元号,第三个数字表示房号(“签-号码”样式见附件6)。
1、配租抽号名单
配租抽号名单根据申请登记的情况予以确定,并由市城投公司或城区房改办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将抽号时间、地点等信息通知申请配租家庭。
2、抽签顺序
参与配租的家庭于抽签活动当日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核验区核实身份后,按核验的先后顺序抽取抽签号(样式见附件7)。配租家庭凭抽签号,按顺序随机抽取房号,所抽房号为该家庭的配租住房房号。
如本人无法按时到场抽签,可委托他人代抽,委托他人代抽的需提供《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0);未按时到场又未委托他人代抽的,则由现场的租户代表或工作人员代抽。
3、抽签轮次
(1)第一轮抽签
对象:提交申请的低收入困难家庭中需特别照顾在低楼层(2楼以下)居住的家庭,分别为一房一厅抽签组、两房一厅抽签组。
顺序:一房一厅抽签组先抽,两房一厅抽签组后抽。
(2)第二轮抽签
对象:除第一轮抽签对象外,提交申请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分别为一房一厅抽签组、两房一厅抽签组。
顺序:一房一厅抽签组先抽,两房一厅抽签组后抽。
(3)第三轮抽签
对象:提交申请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家庭、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三类家庭,分别为一房一厅抽签组、两房一厅抽签组。
顺序:一房一厅抽签组先抽,两房一厅抽签组后抽。
(三)入住时间:2018年7月X日-2018年7月X日。
配租家庭抽到房号后,必须在7月X日之前(一个星期内),凭本人身份证及《贺州市“乐居家园”小区公租房配租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见附件8),到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订《贺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经抽签确定配租住房的家庭,应在规定时间搬入配租的住房。未按规定期限搬入的,视为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
特此公告。
贺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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