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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贺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到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2018/10/10 城事通编辑部 1.4w 阅读 344 点赞 查看原文
中共贺州市委第四巡察组到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2018年10月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在市公积金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对市公积金中心开展常规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蒋锋、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谢光明、副组长史岩松和巡察组成员,以及市公积金中心领导班子、联络小组成员、党支部支委、科室和管理部负责人参加会议。

本次巡察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开展,巡察时间是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11月27日。

动员会上,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蒋锋就开展好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监督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强调:一是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配合市委巡察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三大目标任务;三是要切实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会上,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谢光明就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政治巡察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折不扣地把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到实处;二是要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深入了解市公积金中心党组织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要求市公积金中心党组织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要求,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巡察期间和巡察结束后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最后,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蒙宇翔就配合市委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和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二是加强责任落实,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监督,严格按照巡察组要求,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客观反映情况;三是用好巡察成果,以整改推动工作全面落实,围绕市委抓好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工作部署,大力弘扬“说干就干、干就干好”的工作作风,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在住房公积金管理行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后,市纪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组组长邢启献对配合巡察工作提出工作要求,要求中心领导班子和巡察工作联络组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开展;二是要抓好工作任务分配,认真查摆问题;三是按照巡察要求,认真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抓好整改落实。(办公室 谢振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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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委第四巡察组到市公积金中心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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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副主任蒋锋在巡察动员会上作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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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谢光明就巡察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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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