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中心平桂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一系列政策,积极执行市公积金管委会《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关于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和市公积金中心《关于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等文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切实保障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同比翻番。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平桂管理部办理提取业务2290人次,同比增加1083人次,增长89.37%;提取金额4458.39万元,同比增加2275.2万元,增长104.21%;其中:办理租房提取301人次,提取金额210.55万元;装修提取14人次,提取金额49.41万元;完成年度任务2600万元的171.48%。 (平桂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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