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从2022年10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贺州市民政局领导深入敬老院看望慰问特困人员

贺州市民政局到八步区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调研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
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5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月765元;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5200元统一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6000元。
二、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方面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38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30元;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6369元调整为每人每年9000元。

老年人在农村幸福院唱歌聊天
据悉,目前全市共有低收入人口13.2万人(含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和支出型困难对象等)。此次调整的城乡低保标准和城乡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全市统一执行,将进一步发挥农村低保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的作用,有利于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享受到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和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对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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