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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六项举措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增长工作意见

2015/10/27 城事通编辑部 1.6w 阅读 217 点赞 查看原文

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采取放宽提取条件、全面开展异地贷款、优化办理流程等六项措施,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放宽提取条件。从今年6月起,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截止9月底,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大幅增长,共12889人提取公积金35123.16万元,同比增加4909人、12764.59万元,分别增长61.52%和57.09%。

二是实施租房提取和装修提取。分别从7月1日和9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和实施装修提取具体办法。截止9月底,全市办理租房提取业务480笔、金额333万元,装修提取业务9笔、金额37万元。

三是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将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要求从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放宽到6个月,并执行首次、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20%的最低首付比例,第三季度贷款发放回升明显。截止9月底,全市共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30470.7万元,占全市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个人贷款总额的53.31%。其中,第三季度公积金贷款发放达13211万元,与第二季度相比增加6041万元,增长84.25%。

四是提高贷款最高额度。今年6月29日,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首次28万元、二次25万元统一提高到30万元。从10月8日再次调整最高额度,提高到35万元。截止9月底,全市共有106户缴存职工贷款额达到30万元的最高额度。

五是全面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贺州市辖区内购买自有产权住房的,可凭缴存地的确认缴存证明等材料,在贺州市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截止9月底,共受理外地缴存职工贷款36户,贷款金额910万元。

六是优化贷款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贷款业务办理流程,将贷款审批时限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加快到7个工作日内完成。截止9月底,共按时办结发放贷款1553笔,为缴存职工及时解决了住房资金需求。(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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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