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2015-2016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结息工作顺利完成。共为86572名职工结息319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855万元,增长36.52%,平均每名缴存职工可获息369元,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实现最大限度返还缴存职工。
此次结息工作是根据人民银行、住建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要求,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利率从0.35%提高至1.50%,收益率提高了4倍;对于上年结转的余额,利率从1.10%提高至1.50%,收益率则提高了近40%。(归集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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