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广西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调剂申报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桂建劳〔2016〕10号)文件精神,贺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我办)高度重视,加强了所辖县区建安劳保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的2016年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调剂的宣传、组织申报及审核工作,截止我办发文通知的申报时间,仅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一家施工企业提出2016年建安劳保费调剂申请,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一、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基本概况
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创建于1977年5月(当时称昭平县第二建筑工程队,1982年改称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是县级集体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叶年明,企业资质等级为叁级。企业注册资金606万元,公司位于昭平县昭平镇凉亭东路30号,公司占地21.5亩,拥有四层混合结构办公楼一栋,规范生活区5088m2,2015年年末单位退休职工69人,从业人员298人,其中年末有固定工13人。公司拥有高级工程师1人,初、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96人,其中工程师14人,二级建造师11人,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6人,机电专业1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占公司总用工人数的32%。公司技术力量雄厚,能承担与叁级资质相应的各类结构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项目。
二、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建安劳保费收支情况
1、2001年至2015年底企业累计劳保费收入:¥539.73万元,2、2001年至2015年底企业累计劳保费支出(扣除个人部分):¥592.78万,3、2001年至2015年年底企业累计劳保费收支相抵差额(缺口负担数):¥-53.05万元。
以上数据,由广西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昭平县建安劳保站初审,贺州市劳保办审核。
三、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申请调剂金额及用途计划
1、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申请2016年调剂金额:¥53.00万元。2、调剂金额用途计划:(1)退还职工个人垫支单位应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费25.72万元;(2)支付2001年至2015年年底企业累计劳保费收支相抵差额。
综合以上情况,我办拟同意昭平县劳保站从昭平县建安劳保费地方调剂资金中调剂给昭平县第二建筑公司建安劳保费调剂金¥53.00万元,并于5月10日前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安装工程劳保费管理办公室审查、批复。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于2016年5月10日前向我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6年5月5日-5月10日
联系人:姚古静
联系电话:0774-5137811
联系地址:贺州市新风街46号
贺州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费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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