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征求《贺州市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

2015/05/24 城事通编辑部 5.6k 阅读 82 点赞 查看原文

为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和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4〕15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租赁的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情况,我中心起草了《贺州市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广泛的听取意见、贴近民意、更具法规性,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人均可向中心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日。

联系电话:5124809,5126556(传真)。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5日      

贺州市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和自治区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14〕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租房提取条件

在贺州市辖区内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租房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高于7000元且不超过当年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额度。

三、租房提取所需材料

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1.贺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

1.贺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房产的证明;

3.身份证及婚姻证明。

租住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商品住房,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需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和所在单位出具的贺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以上提取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

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四、办理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行申报制。

(二)职工本人(不得委托他人办理)持所有要件到中心服务窗口申请提取,中心受理审核,准予提取的,资金在3个工作日内转入职工联名卡账户或者单位对公账户内;不准予提取的,当面告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理由。

(三)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一个月内到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五)不受理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资金划拨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业务。

五、对骗提套取行为的规定

中心要不定期对职工提供的提取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通过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

(二)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公积金中心将骗提的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档案(系统);

(三)取消职工二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四)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五)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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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