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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颁布《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的通知

2017/02/28 城事通编辑部 1.7w 阅读 169 点赞 查看原文

桂建标〔2015〕46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区建设工程造价计量行为,统一我区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修订本)》(以下简称“本细则”),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执行本细则。

  二、本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50862—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同时停止执行。

  凡2016年1月1日起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订合同的工程,均按本细则执行。2016年1月1日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招标文件或已签订合同执行。

  三、本细则中:第1.0.3、4.2.1、4.2.2、4.2.3、4.2.4、4.2.5、4.2.6、4.3.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四、本细则与我区现行各专业定额配套执行。

  五、本细则由发布机关负责管理,具体的解释、补充、修改等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各单位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各级造价管理机构反映。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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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