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通知》发布,明确自2026年1月1日起,支持支付物业服务费、购买车位(库)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切实减轻缴存人家庭住房消费负担,构建“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的民生格局。
图为公积金综合业务办理窗口
一、政策亮点速览
新增两大提取场景:支付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购买车位(库)。
外地房也能用:贺州缴存,异地自住住房支付物业服务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额度清晰、办理简便,2026年1月1日起即可享受。
二、物业服务费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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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贺州正常缴存,账户未冻结、无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
· 本人/配偶为自住住房产权人,或已签购房合同并付款。
· 住宅不含自建房、商业用房、商业公寓、别墅、车位、车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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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额度
每月300元/套,夫妻同套全年合计最高3600元。
每人每年限提1套,不跨年累计,未提额度不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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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方式
按月提取:每月可提取当月额度。
按年提取:当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一次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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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房也能提
贺州缴存,自住住房在外地,提供权属/居住证明,同标准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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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四类)
含住宅物业服务费、二次供水加压费、装修垃圾清运费、电梯运行费。
三、购买车位(库)提取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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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贺州正常缴存,账户未冻结、无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人/配偶在贺州市内拥有车位(库)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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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规则
发票时间:2026年1月1日后开具。
申请期限:发票开具2年内可提,1年内最多申请1次。
提取额度:不超发票实付金额,夫妻可共同提取。
限制:同一车位(库)最近12个月内过户≥2次,不予受理。
四、办理材料(原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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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费提取
身份证、一类银行卡、不动产权证/备案购房合同/准购证、房款转账流水(未办证需提供)、结婚证(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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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车位(库)提取
身份证、一类银行卡、车位(库)不动产权证/合同、增值税发票、结婚证(已婚)。
五、重要提醒
· 当年额度当年用,不结转、不累计。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套取,将追回资金、列入失信、限制业务;情节严重通报单位及纪检部门。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超85%,政策将暂停执行。
用好公积金新政,减负更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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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科
0774-5121002、0774-5299611
温馨提示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所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均应依法依规办理,且不收取任何费用。任何以“内部渠道”“正规手续”等名义承诺可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并收取高额“手续费”的均不可信。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提高警惕,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