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在南宁召开。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更好促进住房公积金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我中心高度重视,由中心黄馨香副主任带队,并选派办公室、提取科、信贷科、归集科和各管理部负责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共9人参加培训。培训会上,自治区档案局蒋宏灵副处长详细讲解《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了贯彻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通过学习,我中心各档案管理人员进一步提高了对档案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分清了档案保存的不同形式和载体,掌握了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以及档案保管、利用、销毁的规范操作流程。(提取科)

图为:中心各档案管理人员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公积金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宣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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