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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三举措做好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2016/05/23 5.4k 阅读 316 点赞
近年来,市民政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多种措施,由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工作。据统计,2015年全市留守儿童28598人(其中:男性15832人,女性12766人;0—5岁7948人,6—14岁20297人,14周岁以上353人),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6至14岁年龄段的九年义务教育学童。

开展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工作的做法和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牵头组织作用。2015年市政府及时下发《贺州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关爱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政府重要工作议程,依托社会救助局际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联络员;各县(区、管理区)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细化措施,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通过政策指引、技术支持等方式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社会组织及时做好发现报告、定期走访、重点核查、监护监督等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完善留守儿童信息库。认真搞好留守儿童的排查建档工作,是做好关爱服务的前提和基础。2015年市民政局牵头,联合扶贫、教育、公安、妇联、残联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职责分工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次集中、全面、深入、细致的“拉网式”排查,彻底查清农村留守儿童的数量、构成、特点、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残疾等留守儿童,特别注意做好边远山区的排查工作,坚决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少一人、不留死角。建立全市留守儿童信息库,并及时将留守儿童的信息录入信息库,以便更及时、更准确的掌握留守儿童的信息。三是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障体系。凡基本生活有困难的,一律纳入农村低保,实行“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切实保障留守儿童的基本生活。加大对农村幸福院等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和运营保障,满足农村留守儿童文化娱乐等方面需求。积极发动社会组织、社工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及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怀。(贺州市民政局 王湘衡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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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