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住建部、自治区政府和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的惠民政策,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提高其使用效率,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数创新高,提取额超3亿元,与上年提取总额31973万元基本持平。据统计,1-8月全市共办理提取业务11098笔,同比增加4237笔;提取额30027.33万元,同比增加11357.73万元,增长60.84%。其中:购房提取2803人,提取额12000.72万元,同比增加5882.36万元,增长96.14%;还贷提取5343人,提取额10730.75万元,同比增加3883.24万元,增长35.75%;租房提取218人,提取额151.82万元。
一是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从6月份起,缴存职工购买、建造自有产权住房的,不论其房屋套数及贷款次数,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是放宽租房提取条件。制定下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从7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不再需要提供备案合同及租金发票,只需提供无房证明及身份证明等材料即可办理,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7000元。
三是实施装修自住住房提取具体办法。制定下发《关于装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从9月1日起,缴存职工(以家庭户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装修款项,最高提取额度为自住住房的面积×当前贺州市装修均价500元/M2。 (提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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