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及贺州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贺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健发展,减轻缴存人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支付首付款的资金压力。
今年7月,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的通知》,在文件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缴存人及配偶在贺州市辖区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并委托贺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为了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该中心提取科和各管理部通过上门送政策、在线答疑和电话咨询等方式,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缴存人提供业务办理指导。截至10月31日,该业务的提取金额已达到972.78万元,直接惠及93名缴存职工和12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缓解了缴存人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活力。
缴存职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此项业务的实施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不仅简化了购房流程,还切实减轻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将继续优化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助力贺州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稳健发展。(提取科 欧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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