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富川管理部工作人员在办理提取业务时,连续识破两起试图通过提供虚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安全。
11月下旬,缴存人李某和张某分别来到富川管理部业务窗口,声称需要办理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并提供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合同、银行还款凭证等材料。工作人员在审核材料时发现异常,并利用数据共享平台对贷款信息进行查询,发现信息不匹配,确认材料的虚假性。随后,该中心稽查科进一步核实,确认李某和张某所提供的贷款材料为虚假材料。根据《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李某和张某被列为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并在一定期限内暂停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
这两起骗提未遂案例的成功识别和快速核实,得益于该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广西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的有效应用。近年来,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加强业务培训、严格审批程序、强化部门协作、完善制度机制、广泛宣传等多项措施,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增强缴存职工的法律意识,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现象,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
下一步,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采取有效举措,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营造一个合法、合规的住房公积金使用环境。(富川管理部 廖佳辉 吴丽萍)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