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中心发现并核实了多起利用伪造贷款合同、还款流水、购房合同等虚假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已依据相关规定对这些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根据《关于印发贺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通知》(贺金管规〔2019〕2号)规定,自认定失信行为之日起,2年内冻结失信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期间职工无法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情节严重者,将面临5年内住房公积金使用受限的处罚,同时我中心将向其工作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下一步,我中心将从多方面着手,进一步强化住房公积金管理与服务。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线上线下多渠道普及住房公积金相关法规与诚信文化,提升职工法律意识与诚信观念,让守法合规意识深入人心。二是持续保持对骗提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共享功能等方式,精准筛查、严厉查处骗提行为,让违规操作无所遁形。三是优化服务流程,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便捷、安全的服务体验,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有序运行。
同时,再次提醒广大缴存人,我中心办理各项业务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请勿盲目轻信各类中介机构和个人的虚假广告宣传,以免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受到法律制裁,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各位缴存人应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选择正规合法的途径申办业务,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在办理提取业务前,可致电0774-5121002(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科)详细咨询办事指南。如发现黑中介或个人存在利用虚假资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欢迎进行监督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住房公积金发展环境。(提取科 曾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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