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贺州毗邻粤港澳大湾区,为加快蔬菜产业东融,把贺州打造成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重要蔬菜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在大湾区有竞争力的蔬菜产品,提高产品知名度。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贺州市2021年供大湾区菜心、豆杯产业补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1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供大湾区蔬菜产业发展,根据资金预算,市农业农村局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起草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7月15日,市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实施方案》。
三、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资金的使用、补助条件、申报时间及要求、保障措施、执行时间及附件七部分内容组成,主要内容有: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提出的“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全力东融、加快发展”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农业东融的部署要求,打造一批面向大湾区市场的特色蔬菜示范基地,在服务大湾区发展的同时带动产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
(二)资金的使用
1.资金来源和用途。2021年市本级财政资金用于对2021年供大湾区豆杯、菜心标准化基地进行直接补助。
2.补贴范围和对象
(1)补贴范围:在我市2021年新种植菜心、豆杯的县(区)实施。
(2)补贴对象:标准化菜心、豆杯生产基地实际种植主体(包括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不含种植大户),仅以订单生产无实际种植者不予以补贴。
(三)补助条件
1.标准化菜心基地。对种植规模达 15 亩(含 15 亩)以上的菜心标准化生产基地补助,补助标准按不超过 400 元/亩予以直接补贴,每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基地产品达不到正常产量,且被各级检测机构抽检出产品不合格的不予补贴。申请双季稻试点项目的不重复补贴。
2.标准化豆杯基地。对种植规模达10亩(含10亩)以上的豆杯标准化生产基地补助,补助标准按不超过400元/亩予以直接补贴,每个主体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基地产品达不到正常产量,且基地被各级检测机构抽检出产品不合格的不予补贴。申请双季稻试点项目的不重复补贴。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时间:2021年11月5日前。
2.要求:(1)凡是2021年在贺州市境内标准化种植菜心、豆杯的生产主体均可申报,申报采用自愿,申报者按照附表填报2021年贺州市菜心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和 2021 年贺州市豆杯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2)申报资料应客观、真实、准确、齐全,佐证材料应清晰明了,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申报表,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因主观原因造成申报条件(如种植面积)与实际(种植面积)不相符的,收回补贴资金,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3年内不得申领贺州市的项目补助和农业补贴,农业农村部门不予推荐申报贺州市市级及以上的项目补助和补贴。骗取补贴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申请补助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土地流转合同、相关营业执照、购买种子、肥料等票据、田间生产照片以及其他证明 材料等。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奖补政策的顺利实施,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2.加强政策宣传。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通过多形式宣传,使生产经营主体了解政策。
3.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主体要严格把关,做到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发生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等问题。
(六)执行时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止。
(七)附件
2021年贺州市菜心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
2021年贺州市豆杯标准化基地生产补贴申报表
四、解读机关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74-5129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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