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贺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三农”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持续推动同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切实维护和巩固脱贫攻坚战的伟大成就。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贺州市建市二十周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从中央到自治区、市委、市政府都聚焦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为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全面抓好国家和自治区、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确保实现“两个高于”(即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区农民收入增速),特制定《贺州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扎实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发展。
二、主要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
2.《自治区党委农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五年(2021—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桂农厅发〔2022〕1号)。
3.《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桂乡振发〔2022〕8号)。
三、《工作要点》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共有5方面二十七项具体举措。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主要包括:加强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推动持续巩固和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
(二)聚力实现“两个高于”目标,促进脱贫地区持续发展。主要包括:倾斜支持重点帮扶县;深化拓展粤桂东西部协作;配合推动脱贫地区产业发展;配合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化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
(三)围绕乡村振兴任务分工,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主要包括:统筹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强化支撑保障,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主要包括:推动政策完善和落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项目资产管理和建设;强化人才支撑;严格考核评估;抓好问题整改;加强宣传表彰和示范典型创建;加强国际减贫交流合作与世行项目建设;强化信息数据支撑;抓好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和信访问题的应对处置。
(五)加强系统建设,提高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本领。主要包括: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有序做好机构调整和职能转换;开展乡村振兴系统“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落实”作风能力建设年活动;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机关内部管理。
四、解读单位
贺州市乡村振兴局,联系电话:0774-512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