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要点的背景
根据《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贺法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工作要点文件,切实做好各类普法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二、出台要点的依据
根据《2022年广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精神,中共贺州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贺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贺法办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2022年贺州市市场监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贺市监办发〔2022〕36号)文件。
三、目标
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推动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社会、法治乡村建设,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努力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贺州篇章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四、主要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市场监管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市场监管普法阵地、宣讲队伍作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开展宪法宣传。配合做好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系列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
(三)开展民法典宣传。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
(四)深入宣传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继续把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为执行主体的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适应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市场准入相关法律法规。
(五)开展党内法规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六)加强市场监管干部法治能力培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引导全市市场监管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持续提升法治素养。
(七)加强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教育。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推动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八)加强消费者依法维权教育。积极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6·7世界食品安全日”、“6·9”世界认可日、质量月、“10·14”世界标准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消费保护、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打击传销、互联网消费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九) 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推进“智慧普法”,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探索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
(十一)深入基层法治创建。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参与“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实施做“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惠民”“送法下乡”“关爱农民工 送法下基层”“送法进工地”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农民、农民工普及法律常识,提供法律咨询,让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
(十二)深化依法治企。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加强对监管企业普法教育,提高经营主体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
(十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宣传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法治和德治相结合,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道德素养。
五、解读单位
贺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0774—5283990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