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贺州市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林业为全市支柱产业。全市林地面积89.75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6%,其中商品林地69.85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77.8%,公益林地19.90万公顷,占全市林地面积的22.2%。全市森林面积85.7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3.19%,森林覆盖率位居全区第二,活立木总蓄积5345.23万立方米,为进一步筑牢贺州重要生态屏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市原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涉林问题整改工作,市林业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绿网·飓风 2022”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林资发〔2022〕10号)要求,起草了《贺州“绿网•飓风2022”专项行动方案》,方案于2022年6月29日正式印发执行。(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二、出台目的
落实各级林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我市涉林涉草案件易发、高发态势,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原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21年广西森林资源监督通报等发现指出的涉林涉草问题整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推进图斑判读常态化、案件查处常态化、督查督办常态化的“三常”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完成各类涉林涉草案件的查处工作,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提高依法保护和科学利用森林草原资源的意识,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水平,不断擦亮贺州“山水园林长寿城”的金字招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三、制定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印发广西“绿网·飓风 2022”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林资发〔2022〕10号)。
四、主要任务
重点打击整治各种非法开垦林地、非法占用使用林地草地、滥砍盗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破坏天然林、公益林、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等问题;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内未批先建、未批先占、批建不符等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野生动物源头保护、疫病监测、人工繁育利用、收容救护管理和保护宣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松材线虫病疫情源头管控,疫木非法采伐、运输、经营、加工、利用等方面问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市原党政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2021年广西森林资源监督通报等发现指出的涉林涉草问题。
五、职责分工
(一)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县(区)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广州专员办、自治区林业局开展督查督导工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典型案件;推动理顺全市林业执法机制。为加强工作衔接,各县(区)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联络,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各地在开展专项行动中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要及时向本级林长报告。
(二)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贯彻执行自治区、市级专项行动方案,制定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实施,深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依法查处整改辖区内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问题;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督查督导工作;依法查处整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推动理顺本地区林业执法机制;做好辖区林业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干部和群众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意识。
(三)全市国有林场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组织排查辖区内涉林涉草重点和敏感问题,制定辖区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与所在县(区)沟通协调,形成合力,依法查处、整改发现的涉林涉草违法案件问题。
四、解读机关
贺州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774—512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