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物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2021年,国家林草局在全国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同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八条措施》要求我市到2025年实现疫情发生面积、疫点乡镇数量双下降的目标,2022年11月11日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许永锞同志在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突出抓好松林改培工作,结合实际利用好国家储备林等政策,有计划的进行疫情松林改造,为贯彻落实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市林业局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研究起草了《贺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经市人民政府五届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最终形成目前的《贺州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方案》)。
二、出台目的
全力打好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战,到2025年,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面积、乡镇疫点数量实现“双下降”,疫情发生面积≤3.5万亩,疫点乡镇数量≤14个,松林改培面积15万亩,国储林收储林地面积15万亩。
三、制定依据
(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林生发〔2022〕94 号)
(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生态灾害督办追责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9〕55号)
(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18〕117号)
(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林生发〔2021〕94号)
(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八条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126号);
(六)《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桂林防治〔2021〕5 号);
(七)《(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许永锞在2022年全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桂林防治〔2022〕23 号);
(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林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发〔2022〕9号)。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八部分,具体为: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第二部分为基本情况;第三部分为目标任务;第四部分为工作原则;第五部分为实施条件;第六部分为工作模式;第七部分为实施步骤;第八部分为工作保障。
五、重要举措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打好群众基础。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专题宣传,引导群众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除治工作,保障疫情防控与国储林建设顺利开展。二是强化检查指导,规范市场竞争。加强对辖区内的疫木除治公司、疫木定点加工企业进行考核评价,对检查不合格的,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者,列入黑名单,概不采用;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资金保障。将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先从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育林基金减收补助中保障防控资金。四是加强疫源管控,严防疫木流失。强化林木采伐及更新造林监管,结合森林督查等工作,依法打击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技术管理。加强林木采伐、松材线虫病防治、造林整地、苗木栽植、后期抚育管护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营造林技术,提高经营成效。
六、解读机关
贺州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774-512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