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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贺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2023/12/19 1.4w 阅读 179 点赞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等要求,贺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贺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意义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二是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切实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三、编制过程

《规划》经过收集资料、实地调研、编制等阶段,于2022年6月30日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贺州市农业农村局机关有关科室及直属有关单位意见;多次修改完善后,于2022年9月13日组织专家及市直属各局代表召开规划评审会;根据专家及市直属各局代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并于2022年9月29日上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2022年11月2日,收到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审核意见,并按意见进行修改;2023年2月22日,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补充认定贺州市建成高标准农田矢量数据调整《规划》;2023年3月1日,按照2023年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调整建设任务、安排时序;2023年3月7日,根据贺州市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耕地现状数据、“三区三线”成果数据调整完善内容;2023年4月18日,发函征求各市级相关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意见,并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3年6月21日至7月21日,在贺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结束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2023年10月30日,形成送审稿,呈市人民政府审定批复。

四、主要内容

《规划》主要包括发展形势、总体要求、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建设分区及任务安排、建设监管和后期管护、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八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发展形势

“十三五”以来,贺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2019年机构改革后,农田建设力量得到有效整合,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贺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圆满完成自治区下达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标任务。但在多年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中,暴露出建设标准偏低、社会资本投入不足、后期管护机制不健全、建设重工程轻农艺等问题。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农田建设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贺州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农田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经验丰富、技术管理队伍越发成熟、群众建设意愿越来越强烈,高标准农田建设未来一片向好。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赋予广西“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提高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区域,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突出抓好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加快“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切实补上农业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建一块成一块,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推进新增建设和提升改造并重、数量和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相结合,健全工作机制,注重提质增效,强化监督考核,实现农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为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基础。

(三)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 T 30600)等国家标准,综合考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业农村发展需求,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结合各地实际,围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田间监测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改良工程、障碍土层消除工程、土壤培肥工程),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探索建设智慧农田。

(四)建设分区及任务安排

1.建设分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对贺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定位:贺州市属于桂东南丘陵平原区、桂东北丘陵山地区;其中贺州市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属桂东南丘陵平原区,昭平县属桂东北丘陵山地区。

2.任务安排。规划2025年前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45.90万亩,改造提升15万亩;至2025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2030年前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58.70万亩,改造提升32万亩,规划至2030年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万亩。

(五)建设监管和后期管护

为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规划》提出强化质量管理、统一上图入库、规范竣工验收、加强后续管护、严格管控利用等五项监管措施。

(六)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根据自治区确定的中央及自治区本级财政资金投入标准,高标准农田财政资金投入标准应不低于1500元/亩,同步开展高效节水建设的区域每亩增加财政投资300元,统筹各类资金共同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2025年逐步提升至3000元/亩,改造提升的投入标准按1500元/亩估算。《规划》投资估算结果为:估算2021—2030年新增建成54.39万亩高标准农田需投资10.50亿元,2021—2030年改造提升32万亩高标准农田共需投资4.7亿元,2021—2030年新增2.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需投资0.075亿元。

(七)效益分析

《规划》实施后,预期能新增高标准农田50.40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2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2.5万亩以上。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践经验,新增高标准农田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100公斤左右,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亩均提高粮食综合产能80公斤左右,亩均每年增收节支300元以上,预计贺州市可新增粮食综合产能15200万斤左右。

(八)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管控、加大资金保障、加快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支撑、严格监管考核等六项内容。

五、解读机关

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74-5130266。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