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的过程
2020年4月30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贺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2021年,自治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于2021年8月29日印发。2022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于2023年4月解密并向社会公布),对森林防灭火提出更高的工作要求。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需要对2020年印发的《贺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结合我市实际,贺州市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9月下旬牵头修订了《贺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经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我局按照各单位的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2023年12月18日再次向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未收到新修改意见。2024年4月7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党委会,经过研究讨论,形成了《贺州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送审稿)》。
二、编制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火灾信息报送处置暂行规定》等。
三、编制主要内容
1.总则;2.主要任务;3.组织指挥体系;4.处置力量;5.预警和信息报告;6.应急响应;7.综合保障;8.后期处置;9.附则(5个)。
四、政策解读机关
政策解读机关:贺州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电话:0774-51357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