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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解读

《贺州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2024/11/15 1.9w 阅读 118 点赞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进行部署,加快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着力建设一批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农机合作组织在农业生产和应急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贺州市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基本要求、建设条件、申报程序和工作措施五个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机械化发展实际情况,依托有实力的农机应急服务队、农机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联合体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加快建设一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计划2024年打造3个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2025—2026年打造2个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在全市范围内建设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指挥高效,主导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全覆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区域全覆盖的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网。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在正常生产时是农业生产的基干力量,在应急救灾时是抗灾救灾的主力军。

(二)基本要求

建设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依法登记两年以上,有基本的机具存放场所和管理制度;2.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不低于500亩;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建设条件

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应有独立的农机库棚、有相应的农机具开展农机应急作业。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由县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推荐。

(四)申报程序

1.县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采取先建设后评审再支持的方式进行,按“主体申报、县级审核”程序审核认定。

2.市级区域农机服务中心采取“县(区)推荐,市级认定”程序审核认定。

(五)工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支持、做好社会化服务、运行机制规范等方面提出工作措施。

四、解读机关

由贺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联系电话:0774-512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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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