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贺州市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编制成果于2021年5月通过自治区“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组织的技术审核。在此基础上,2021年7月贺州市人民政府以《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的通知》(贺政发〔2021〕9号)发布“三线一单”成果。贺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印发《贺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标志着贺州市正式进入市级“三线一单”成果落地应用阶段。
随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资源能源利用目标的明确,以及广西经济发展变化和新政策实施,生态环境治理也会发生新的变化、面临新的形势,有必要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在内的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结合实际管理需要开展动态更新,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落地应用,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按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23〕8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暂行管理规定》(桂环规范〔2022〕10号)相关工作要求,开展贺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编制形成《贺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
二、主要依据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3〕81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牵头对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动态更新,并形成《贺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以下简称《更新成果》)。
三、工作过程
2023年6月,市生态环境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启动2023年贺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分别于2023年11月24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14日进行了三次征求意见,2024年10月21日,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向社会公开征求《贺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有关单位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的2023年贺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作为2023年广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组成部分通过了自治区专家技术审查、生态环境部规范性审核以及生态环境部审核备案。
四、主要内容
(一)环境管控单元更新情况
更新后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全市陆域共划定72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41个,占比为58.74%;重点管控单元26个,占比为18.51%;一般管控单元5个,占比为22.75%。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依据最新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相关规划等管理要求,在保证原有管控要求总体不放宽原则上,对原清单条款进行了联动更新。同时,结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区域环境特征、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情况等,制定了更为完善和准确的管控要求。
五、实施时间
《贺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2023年)》自2024年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实施贺州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试行)的通知》(贺环发〔2022〕4号)同时废止。
六、解读人和联系方式
解读人:贺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774-5136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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