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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助企纾困 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

2022/06/05 城事通编辑部 2.4k 阅读 153 点赞 查看原文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贺州市公积金中心于5月31日印发《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及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

助企“缓缴”解企业资金压力。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2022年1月至12月住房公积金(已缴存的除外),缓缴期间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受新冠感染疫情影响的企业的职工和参加个人自愿缴存的缴存人,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无自有住房缴存人及配偶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合计由9600元/年提高至12000元/年(未调整前已足额租房提取的除外),在不超出年度提取限额情况下,申请人年内可一次或多次申请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归集管理科  潘睿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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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